2024政策
招生时间
- 招生对象
- 报名及录取流程
- 报名分类
- 襄都户籍
- 非襄都户籍
- 享受优待政策
- 招生咨询电话
襄都区户籍及符合条件的非襄都区户籍2024年小学毕业生。
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通过手机微信扫码、浏览器输入网址或登录邢台市“便利邢”APP三种方式进行报名。
进入襄都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注册用户设置密码→用户登录→进入初中入学报名→选择相关类别(只能选择一个批次)→选择相关类型→进入报名→承诺与报名须知→同意后依次按要求填报信息→保存提交→学校线上初审→家长查询初审结果→初审结果合格的(家长不用重复填报信息)→所报学校确定现场审核时间→家长根据线上提示到学校参加现场审核→家长查询录取结果→学校录取;初审结果不合格的→按要求修改相关信息→保存提交→线上审核→家长查询再审结果→合格后进入现场审核环节。
进入襄都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注册用户设置密码→用户登录→进入初中入学报名→选择相关类别(只能选择一个批次)→选择相关类型→进入报名→承诺与报名须知→同意后依次按要求填报信息→保存提交→学校线上初审→家长查询初审结果→初审结果合格的(家长不用重复填报信息)→所报学校确定现场审核时间→家长根据线上提示到学校参加现场审核→家长查询录取结果→学校录取;初审结果不合格的→按要求修改相关信息→保存提交→线上审核→家长查询再审结果→合格后进入现场审核环节。
线上报名分为襄都区户籍、非襄都区户籍两类。小学毕业生的父母应依据《邢台市襄都区2024年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及以下要求报名。
学校录取分为四个批次,按批次顺序录取。如某一批次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到对应批次有学位的学校。
学校录取分为四个批次,按批次顺序录取。如某一批次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到对应批次有学位的学校。
襄都区户籍分为5类,具体批次、分类如下。
第一批次:房户一致、直系三代一致和拆迁户的小学毕业生
房户一致 学校片区内常住户口(报名前迁入)、小学毕业生或第一监护人有自购住宅性质房产(不含公寓、商用、公租廉租、期房等)且实际居住,房产、户口、居住一致,且房产为小学毕业生或第一监护人100%产权所有。按照房产地址所属片区初中报名,需准备户口簿、房产证明、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入学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①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中地址页,户主页,小学毕业生户口页;
②以小学毕业生监护人为业主的房产证编号页,房产证所有者页;
③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
直系三代一致
学校片区内直系三代同户口同居住(房产为一代100%所有,房产、户口地址一致),且小学毕业生监护人无房产。按照房产地址所属片区初中报名,需准备户口簿、房产证明、监护人无房证明、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入学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①以祖辈为业主的房产证编号页,房产证所有者页;
②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中地址页,户主页,小学毕业生户口页,小学毕业生父或母户口页(房产所有人、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或母必须在同一户口簿);
③监护人(父母)分别出具的无房证明;
④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
拆迁户
襄都区内拆迁户,且未入住新居。按照户籍地址所属片区初中报名,需准备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含货币补偿协议)、户口簿、监护人无房证明、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入学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①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盖章页;
②拆迁户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小学毕业生户口页;
③监护人(父母)分别出具的无房证明;
④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
第二批次:房户不一致的小学毕业生
房户不一致
区内常住户口(报名前迁入),小学毕业生或第一监护人在区内有自购住宅性质房产(不含公寓、商用、公租廉租、期房等)且实际居住,房产、户口不一致,且房产为小学毕业生或第一监护人100%产权所有。按照房产地址所属片区初中报名,需准备户口簿、房产证、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入学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①户口簿中地址页,户主页,小学毕业生户口页;
②以监护人为业主的房产证编号页,房产证所有者页;
③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
第四批次:有户籍无房产的小学毕业生
有户籍无房产
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有襄都区或高新区户口,但无自购住宅性质房产。户籍在襄都区范围内的可从邢台市第十中学、邢台市第二十八中学、邢台市襄都区晏家屯中学3所学校中选择1所报名;户籍在高新区范围内的选择邢台市襄都区晏家屯中学报名,需准备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入学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①辖区户口簿中地址页,户主页,小学毕业生户口页;
②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
第一批次:房户一致、直系三代一致和拆迁户的小学毕业生
房户一致 学校片区内常住户口(报名前迁入)、小学毕业生或第一监护人有自购住宅性质房产(不含公寓、商用、公租廉租、期房等)且实际居住,房产、户口、居住一致,且房产为小学毕业生或第一监护人100%产权所有。按照房产地址所属片区初中报名,需准备户口簿、房产证明、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入学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①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中地址页,户主页,小学毕业生户口页;
②以小学毕业生监护人为业主的房产证编号页,房产证所有者页;
③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
直系三代一致
学校片区内直系三代同户口同居住(房产为一代100%所有,房产、户口地址一致),且小学毕业生监护人无房产。按照房产地址所属片区初中报名,需准备户口簿、房产证明、监护人无房证明、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入学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①以祖辈为业主的房产证编号页,房产证所有者页;
②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中地址页,户主页,小学毕业生户口页,小学毕业生父或母户口页(房产所有人、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或母必须在同一户口簿);
③监护人(父母)分别出具的无房证明;
④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
拆迁户
襄都区内拆迁户,且未入住新居。按照户籍地址所属片区初中报名,需准备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含货币补偿协议)、户口簿、监护人无房证明、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入学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①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盖章页;
②拆迁户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小学毕业生户口页;
③监护人(父母)分别出具的无房证明;
④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
第二批次:房户不一致的小学毕业生
房户不一致
区内常住户口(报名前迁入),小学毕业生或第一监护人在区内有自购住宅性质房产(不含公寓、商用、公租廉租、期房等)且实际居住,房产、户口不一致,且房产为小学毕业生或第一监护人100%产权所有。按照房产地址所属片区初中报名,需准备户口簿、房产证、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入学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①户口簿中地址页,户主页,小学毕业生户口页;
②以监护人为业主的房产证编号页,房产证所有者页;
③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
第四批次:有户籍无房产的小学毕业生
有户籍无房产
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有襄都区或高新区户口,但无自购住宅性质房产。户籍在襄都区范围内的可从邢台市第十中学、邢台市第二十八中学、邢台市襄都区晏家屯中学3所学校中选择1所报名;户籍在高新区范围内的选择邢台市襄都区晏家屯中学报名,需准备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入学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①辖区户口簿中地址页,户主页,小学毕业生户口页;
②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
非襄都区户籍分为2类,具体批次、分类如下。
第三批次:有襄都区房产的小学毕业生
有襄都区房产
小学毕业生或第一监护人在区内有自购住宅性质100%产权的房产(不含公寓、商用、公租廉租、期房等)且长期实际居住。按照房产地址所属片区初中报名,需准备房产证明、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此房产申请办理的居住证(市辖区户口除外)等相关材料。
入学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①户口簿中地址页,户主页,小学毕业生户口页;
②以监护人为业主的房产证编号页,房产证所有者页;
③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
④此房产申请办理的居住证(市辖区户口除外)。
第四批次:有居住证的小学毕业生
有居住证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有襄都区(高新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居住证在襄都区范围内可从邢台市第十中学、邢台市第二十八中学、邢台市襄都区晏家屯中学3所学校中选择1所报名;居住证在高新区范围内的选择邢台市襄都区晏家屯中学报名,需准备居住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入学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①有效期内居住证;
②户口簿中地址页,户主页,小学毕业生户口页;
③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
第三批次:有襄都区房产的小学毕业生
有襄都区房产
小学毕业生或第一监护人在区内有自购住宅性质100%产权的房产(不含公寓、商用、公租廉租、期房等)且长期实际居住。按照房产地址所属片区初中报名,需准备房产证明、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此房产申请办理的居住证(市辖区户口除外)等相关材料。
入学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①户口簿中地址页,户主页,小学毕业生户口页;
②以监护人为业主的房产证编号页,房产证所有者页;
③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
④此房产申请办理的居住证(市辖区户口除外)。
第四批次:有居住证的小学毕业生
有居住证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有襄都区(高新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居住证在襄都区范围内可从邢台市第十中学、邢台市第二十八中学、邢台市襄都区晏家屯中学3所学校中选择1所报名;居住证在高新区范围内的选择邢台市襄都区晏家屯中学报名,需准备居住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入学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①有效期内居住证;
②户口簿中地址页,户主页,小学毕业生户口页;
③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
现役军人、烈士、消防人员及其他享受国家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由所属部门统一办理,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报名前向所属部门申请,由相关部门核实后转交区教育局,符合相关政策的,由区教育局按就近就便原则统筹安排入学。